
2022年4月,交通运输和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保障执行跨省抢险救灾任务车辆免费通行规定(试行)》以来,全国收费公路共实现7.41万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车辆免费通行,有力支撑了救死扶伤高效通道建设。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要求。w问题出现了。部分地区认定标准不同,检测效率低,未充分考虑特殊情况。
近日公布的《程序手册》严格规定了“参加抢险救灾活动的车辆”的身份、条件、名单审核流程和审核机制。根据《办法》,执行抢险救灾行动的车辆,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救灾救灾需要启动应急响应时,经应急管理部门(省际任务)或者省级危机管理部门(省内任务)组织或者批准在灾区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在灾难情况下。商业物流运输车辆及组织、个人、公司等使用的车辆组织自行前往灾区的,不在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范围内,必须依法缴纳费用。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收费公路管理部门以及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的识别和识别职责。它为规范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的交通管理提供了明确一致的工作指引,避免了多方负责、多部门造成的信息不对称和冲突。
《令》中,将在州内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和用于州际作业的车辆纳入部门协调和系统耦合范围,统一流程统一向收费站报送、审核、核发车辆信息,减少作业车辆在收费站等待取证的时间。
《流程手册》明确,采用计算机化手段优化业务流程,采用部门间协调、系统耦合的方式,通过高速公路网收费系统,将获批参加抢险救灾活动的车辆信息提前下发至各高速公路收费站。当进行抢险救灾作业的车辆到达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时,收费站系统自动识别,并通过免费举杆快速放行车辆。使用ETC任务的车辆也可以不停地高速自由通行,用技术手段实现“该征税时不征税,该征税时不漏税”。
(编辑:W昂连祥、陆谦)
关注我们的公众号:人民网财经
分享出去让更多人看到。
发表评论